网友反映医院用自费药不告知患者或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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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H***:婆婆在医院,做的心脏造影,总花费一万三百多,我们属于异地就诊,入院前问过医生,医生说拿着住院手续,回当地报销,报销比例跟当地一样,结果就报了一千三百多,我们当地医保办的人说,用的几乎都是自费药品,所以报销比例比较低,就算是异地就诊用自费药品不需要给患者和家属说明白吗?还有做心脏造影收取专家费,必须交现金,这合理吗?山东留言办理:尊敬的网友:您好!您反映的问题,巨野县卫生医院进行了调查,现回复如下:您的婆婆尹某芝,女,59岁,系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人。年7月15日,因“不稳定心绞痛”医院心内二科,入院后行“心脏造影手术”,7月20日出院,共计花费.5元。年8月14日,医院将患者尹某芝费用清单中项目逐一审核后,未发现使用自费药品。按照医院规定,使用自费药品,是需要告知患者或家属并签字后才能使用。因您婆婆为河南周口人,在该院就诊后回河南报销,报销少,可能是两地报销比例不同造成的。您反映的专家会诊费,是需要患者或患者家属同意后,医院专家诊疗而产生的费用,患者尹某芝在治疗过程中,没有请专家,没有产生该费用。接到您反映的问题,将收费项目调查后,与您电话联系进行了沟通解释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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