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募未经治疗的2型糖尿病患者免费治疗
招募人群:2型糖尿病患者
报名城市:北京、淄博、石家庄、南京、石家庄、保定、沧州、廊坊、长治、运城、包头、锦州、盘锦、长春、四平、齐齐哈尔、上海、南京、徐州、连云港、淮安、温州、芜湖、厦门、南昌、九江、宜春、济南、枣庄、泰安、洛阳、新乡、濮阳、武汉、十堰、益阳、郴州、佛山、海口、成都、遵义、贵州、昆明、西安
招募人数:人
治疗周期:60周
患者权益:元/次交通补助,治疗和检查免费,医院专家跟进治疗。
报名资料:病历和诊断证明、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化验单
入选标准:
1.年龄18~75周岁(包含18及75周岁)的2型糖尿病患者,男女不限;
2.未经降糖药物治疗,仅经饮食和运动治疗≥8周后血糖控制不佳。未经降糖药物治疗的定义为:筛选前未接受过降糖药物,或筛选前曾接受降糖药物,但筛选前8周内未接受过降糖药物治疗;
3.糖化血红蛋白必须满足以下标准:筛选时(V1):7.5%≤HbA1c≤11.0%(所在研究中心当地实验室);基线时(V3):7.0%≤HbA1c≤10.5%(中心实验室);
4.体重指数(BMI)为18.0~35.0kg/m2(包含两端)
排除标准:
1.1型糖尿病、特殊类型糖尿病(如胰腺损伤所致糖尿病、库欣综合征或肢端肥大症引起的糖尿病等);
2.筛选前接受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:筛选前8周内曾使用过其他可能影响血糖代谢的药物,包括降糖药物、全身性糖皮质激素(吸入性或局部外用除外)、生长激素等;筛选前1年内胰岛素累计使用时间超过14天(妊娠期糖尿病接受胰岛素治疗的时间不在此限定范围内);曾使用过任何二肽基肽酶4(DPP-4)抑制剂或葡萄糖依赖性促胰岛素多肽(GIP)或/和胰高血糖素样肽-1(GLP-1)受体激动剂进行治疗;
3.筛选前降压药物或调血脂药物的剂量未达到稳定状态;
4.存在以下任何病史或情况:1.近6个月内存在以下任何心脏疾病的病史或情况: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(NYHA分级为III级或IV级);不稳定性心绞痛、心肌梗死、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冠脉支架植入史;需要药物治疗的或严重的心律失常(如长QT间期综合征等),并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临床试验;2.近6个月内患有出血性脑卒中或缺血性脑卒中疾病,并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临床试验;3.近6个月内伴有病情不稳定或需要治疗的增殖性视网膜病变或黄斑病变;4.近6个月内伴有严重的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;5.近6个月内具有糖尿病酮症酸中毒、高血糖高渗状态;6.近1年内有≥2次严重低血糖发作病史;7.目前患有闭塞性周围动脉疾病;8.近1个月内患有严重感染或严重外伤;
5.存在以下任何病史或情况:9.目前患有任何可能引起溶血或红细胞不稳定的影响HbA1c检测的疾病(如溶血性贫血等);10.目前伴有未能有效控制的高血压(筛选/基线时收缩压≥mmHg和/或舒张压≥mmHg);11.目前伴有未能以稳定药物剂量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异常,且筛选时甲状腺功能检查结果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;12.既往或目前有急性或慢性胰腺炎病史;13.目前伴有严重的肾脏疾病或肾小球滤过率(eGFR)60mL/min/1.73m2或尿蛋白≥();14.目前患有影响药物吸收、分布、代谢、排泄的严重胃肠道疾病,或曾经接受过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手术(如胃肠造口吻合术或肠道切除术等);15.具有其他影响糖代谢的严重的内分泌系统疾病史,如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等;16.近5年内具有恶性肿瘤病史(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、宫颈原位癌除外),或目前正在评估潜在的恶性肿瘤。
6.空腹血浆葡萄糖≥15mmol/L;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2.5倍正常值上限;总胆红素1.5倍正常值上限;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且乙肝病毒载量(HBV-DNA)高于当地实验室检测下限值;抗丙型肝炎抗体阳性且丙肝病毒载量(HCV-RNA)高于当地实验室检测下限值;血红蛋白g/L;空腹甘油三酯5.64mmol/L(mg/dL);
7.已知对磷酸盛格列汀、盐酸二甲双胍或相关辅料过敏;
8.已知对盐酸二甲双胍不耐受;
9.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阳性;
10.怀疑或确认存在酗酒或药物滥用史;
11.近3个月内献血或者失血≥mL;
12.近3个月内曾接受或正在接受任何其他试验药物或试验器械的治疗。
报名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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