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疾险病种定义的坑1期
重疾险,随着这次新规发布老版停售,再一次上了热门话题,几乎大伙儿的朋友圈都充斥着各式各样的销售广告语,消费者听着什么癌症啊、心肌梗死啊、脑中风啊,搭桥术啊,确诊即赔啊。但条款上真是这样吗?
作为一名保险从业者,我是希望大伙儿买保险的,可是一些话我还是得说,因为我有责任让客户知道,这买回来的东西,有些什么缺陷和不足~
咱不废话,带你一条一条去解读重疾险中重疾赔付的缺陷问题。难赔一:严重脑中风后遗症老版为一肢或一肢以上功能完全丧失(肌力0级),咀嚼吞咽功能完全丧失;新规调整为肌力2级及以下,严重拒绝吞咽功能障碍。乍一看,理赔门槛看似降低了,但如果大家对脑中风有过了解就知道,这修改的不疼不痒,为啥呢?
脑中风病人最可怕的地方在于看护,这类人日常生活是什么样子的?
小便?尿袋、尿裤解决。
大便?拉床上,被褥上。
吃饭喝水怎么办?你别不信,他可能连张嘴都困难,有的是从鼻子里插管子到肠子里,每天打营养液。
怕了?这才只是个开始,保险条款可是写明了“天后”才能按重疾赔付。
大小便没及时清理,长个皮肤湿疹、溃烂,这算轻的。
有的连喝水都吞咽不下去,每天还要定期拍背吸痰,如果不把痰弄出来,病人可能连呼吸都困难。
长期卧床,心功能减弱,引发肺底部长期充血、水肿,肺撑不住发炎,还搞出个肺炎。
一直躺着,血液可能还会凝住形成血栓,尤其像下肢血栓,得了,熬得住吗?
没法,还是那句话,得拖着天后才能按照重疾赔付给你。你确定这人熬得过半年还能活着拿到赔付?
久病床前无孝子,这病说的就是脑中风,本来看护费用就高,得病还要加个期限重疾才赔,这不是恶心人么!难赔二: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(条款原文如下)先科普两个词汇:原发性、继发性。原发性:指没有明确诱因,非外力干扰出现的疾病。继发性:指由于外界因素干扰或刺激,而造成病变发生或发展。回到条款,肺动脉高压疾病实际上也不少见,可是加上“原发性”二字后,就变成了罕见病,有点“坑”了。根据世卫组织年公布的标准,只有特发性和家族性肺动脉高压被认定为“不明原因的”,也就是原发性的。肺动脉高压时肺部的高血压,会导致右心室功能衰竭甚至死亡,这种病你可以理解为心脑血管领域的“癌症”。很多原发性肺高患者心功能在III/IV级时才能确诊,不仅难治愈,而且死亡率很高,入药治疗,花费则是巨大的,如果按照条款定义,明确要求“分级IV级”,基本属于晚期,毫无生还可能。你别不信,我把分级描述给你看看差别。(注: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年制定的《心功能分级标准》)III级:患者有心脏病,以致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制。休息时无症状,但小于一般体力活动即可引起过度疲劳、心悸、气喘或心绞痛。IV级: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,休息状态下也出现心衰症状,体力活动后加重。这还赔不了,还要“永久不可逆”,也就是拖上天后才能理赔。目前治愈方式也就是肺移植,心肺联合移植,费用可以参考器官移植。近些年,随着医学进步,一些靶向药的问世也给患者带来希望,如全可利(/月)、凡瑞克(/月)、万他维(4.9万/月)、瑞莫杜林(1万/月),因为是进口药,价格也较为昂贵。因此,得了这种病,还买了重疾险,吃药保命吧,可能达不到IV级,保险不赔;如果真发展到IV级,别吃药了,吃了也没啥用了,如果神仙保佑出奇迹,IV级吃成III级,抱歉,重疾不赔!王少结语这期内容暂写这2种疾病,因为涉及到医学方面的知识较多,前期需要我查阅资料以及和认识的医生朋友沟通确认,后期再整理为大伙看得懂的白话,因此花费时间较多,如果大伙愿意看,可以在下方留言或是私信我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mdqhc.com/tjyy/1345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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